各有关单位:
为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,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,加快淘汰高排放在用老旧柴油车,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,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委、市商务委、市公安局、市财政局、市机管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《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》,并经市政府同意,现予以发布,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如果车辆损毁严重,已经无法驶回原注册地的话,车主可以申请在车辆所在地报废车辆。车主需要准备身份证,行驶证和车辆绿本,到车管所申请车辆注销,而且车辆报废不需要缴纳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