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按照《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》(沪环规〔2022〕9号)规定,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3年第九批、第十批共433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,合计1118.2万元。
2、按照《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》(沪发改规范〔2022〕4号)、《关于调整<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>部分内容的通知》(沪发改产〔2023〕14号)和《关于调整<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>部分内容的通知》(沪发改产〔2023〕27号)规定,安排经审核通过的7569名个人促进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共计